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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row.png 首页 arrow.png 读者服务

  一、海淀区图书馆读者须知
  1.北京市海淀区图书馆为无假日图书馆;
  2.北京市海淀区图书馆为无烟图书馆;
  3.请读者持借书证借书,凭有效证件阅览文献;
  4.请读者着装整齐,举止文明,爱护公共环境,请勿随地吐痰抛弃杂物;
  5.借阅区域内谢绝大声喧哗,请读者把手机调为静音,接听电话请离开借阅区域,避免影响其他读者;
  6.借阅区域内谢绝饮用各种食物;
  7.请读者遵守借阅期限,按时借还,过期请按图书馆有关规定交纳滞还金;
  8.请读者爱惜文献,避免丢失、涂损、勾画,撕毁,如有损毁请按图书馆赔偿制度赔偿;
  9.若遇突发事件,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;
  10.咨询电话:82605290
  二、报刊阅览规则
  为使读者在文明安静的环境中读书学习,请您协助做到:
  1、阅览本室报刊资料,请出示阅览证并换取座位卡。
  2、阅览新到报刊每次可取两册,阅后请对号放回原处。如需查阅过期下架报刊,请填写索书条后交由管理员查找,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。
  3、请勿携带个人报刊资料和食品。如有个人包物,请在大楼一层存包柜存放。请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
  4、爱护报刊和公物,不在报刊上勾画、注释或撕剪。如发现报刊已有污损,请向管理员说明。
  5、馆藏报刊仅供在室内阅览,未经许可勿携出室外。如需出室复印,请办理有关手续。
  6、遵守、维护室内秩序,注意衣着整洁,举止文明。
  7、请保持室内安静:勿大声喧哗,通讯工具请设置为静音状态。
  8、保持室内清洁:不吸烟及乱丢废弃物,不在室内吃食物。
  9、如有突发事件请服从管理人员疏导指挥。
  三、报刊阅览规则
  为使读者在文明安静的环境中读书学习,请您协助做到:
  1、阅览本室报刊资料,请出示阅览证并换取座位卡。
  2、阅览新到报刊每次可取两册,阅后请对号放回原处。如需查阅过期下架报刊,请填写索书条后交由管理员查找,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。
  3、请勿携带个人报刊资料和食品。如有个人包物,请在大楼一层存包柜存放。请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
  4、爱护报刊和公物,不在报刊上勾画、注释或撕剪。如发现报刊已有污损,请向管理员说明。
  5、馆藏报刊仅供在室内阅览,未经许可勿携出室外。如需出室复印,请办理有关手续。
  6、遵守、维护室内秩序,注意衣着整洁,举止文明。
  7、请保持室内安静:勿大声喧哗,通讯工具请设置为静音状态。
  8、保持室内清洁:不吸烟及乱丢废弃物,不在室内吃食物。
  9、如有突发事件请服从管理人员疏导指挥。
  四、语言中心阅览规则
  1、读者可凭阅览证或个人有效证件在本室检索文献目录,并在管理员协助下查找相关资料。
  2、馆藏文献资料仅供在室内阅览,未经许可勿携出室外。如需复印、翻拍,请办理有关手续。
  3、爱护本室资料和公物,不在文献上勾画、注释或撕剪。如发现原资料上有污损,请向管理员说明。
  4、遵守、维护室内秩序:注意衣着整洁(不穿背心、拖鞋),不做有碍观瞻之举。
  5、请保持室内安静:勿大声喧哗,通讯工具请设置为静音状态。
  6、保持室内清洁:不吸烟及乱丢废弃物,不在室内吃食物。
  7、如有突发事件请服从管理人员疏导指挥。
  五、资料室文献阅览须知
  本室专门收藏国内外装饰文献资料、地方文献、古籍、港台资料和工具书。
  读者查阅资料时请注意:
  1、请爱护图书、报刊等资料,请勿在其中勾画、注释或撕剪。如发现已有破损情况请当即说明。
  2、馆藏资料仅供在室内阅览,请勿携出室外。如需要复制、翻拍资料,请与工作人员联系。
  3、请协助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,请勿吸烟及乱丢废弃物。
  4、需要使用本室计算机、打印机等设备,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并收取服务费。
  5、请将手机放在静音位置。
  6、如有突发事件请服从管理人员疏导指挥。
  六、自习室阅览规则
  为使读者在文明安静的环境中读书学习,请您协助做到:
  1、在自习室学习读者日收费贰元。请凭自习座位证在本室学习、自修,凭证当日使用有效。
  2、读者可自带教材和参考书籍等学习用品,如需借阅本馆各类参考工具书,请与管理员联系。
  3、请遵守、维护室内秩序:衣着整洁,不抢占座位,不做有碍观瞻之举,爱护公物。
  4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大声喧哗,,请将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状态。
  5、保持室内清洁:不吸烟及乱丢废弃物,不在室内吃食物。
  6、如有突发事件请服从管理人员疏导指挥。
  七、儿童借阅室规则
  1、读者凭儿童阅览证免费在本室阅览,凭儿童借书证在本室外借图书,办理北京市公共图书馆网络联合少儿读者卡(简称“一卡通”)一次性收取押金25元。
  2、本室图书、报刊实行开架阅览,每次取书或刊1册,阅读后请将书刊放在指定的书车上,由管理员负责归架。
  3、请读者爱护书刊,请勿在其中勾画、注释或撕剪。如有损坏书刊现象,按本馆《赔偿制度》予以赔偿。
  4、儿童阅览室书刊仅供在本室阅览,请勿携出室外。
  5、小读者凭借书证一次可外借图书3册,借期14天。如到期没看完可以办理续借手续。如未办理任何手续,到期图书不还,按过期图书收取滞还费0.20元/册/天。
  6、请读者协助保持室内环境卫生,请勿携带饮料或食品。
  7、请读者协助保持室内安静,请勿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。
  8、如有突发事件请服从管理人员疏导指挥。
  八、海淀区图书馆文献赔偿规定
  1、馆藏文献为国家财产,请读者爱护文献。在借阅前注意检查文献,发现已有污损,及时向当班管理员说明。
  2、读者未办手续,私自将文献携出室外者,除批评教育外,按所携文献标价的5至10倍罚款。
  3、图书丢失,读者可到市场上按原书购买,如实在买不到按我馆文献赔偿规定办理。丢失1990年以前出版的文献,按原定价的10至20倍赔偿;丢失1990年以后出版的文献,赔偿原文献或按原定价的2至5倍赔偿(根据馆藏复本数量而定)
  4、对配套图书,多卷书,如丢失其中一册,按全套书价赔偿,其它书不退予本人。
  5、对污损文献者,如勾画、撕页、油渍、水渍、折损等,经修复不影响借阅的,对1990年以后出版的文献按原定价的20%至100%赔偿;1990年以前出版的文献按原定价的2至8倍赔偿。
  6、污损严重,不能继续借阅的文献,按丢失处理。
  九、多媒体阅览室收费标准
项目会员本馆读者临时读者
上机2元/小时2元/小时3元/小时
阅览光盘资料免费1元/张 
网上读书免费不可阅读 
黑白打印(A4)1元/张1元/张1元/张
彩色打印(A4)4元/张4元/张4元/张
扫描2元/张2元/张 
光盘刻录10元/张10元/张 
软盘   

  十、多媒体阅览室阅览规则
  1、读者可凭个人有效证件办理上机阅览手续。
  2、上网读者请遵守国家有关规定,请勿在本室制作、复制、查阅、发布和传播有关色情、赌博、暴力以及有关危害国家利益的信息。
  3、本室电脑请勿运行各种游戏(光盘、局域网及互联网游戏等)。未经允许,请勿运行自带光盘、软盘。
  4、请爱护室内设施:读者如使用操作不当或其他失误致使计算机软、硬件设备损坏,视损坏程度按有关规定赔偿。
  5、保持室内安静:勿大声喧哗,通讯工具请设置为静音状态。
  6、保持室内清洁:不吸烟及乱丢废弃物,不在室内吃食物。
  7、请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,如有遗失,责任自负。
  8、注意电气设备安全,优异常情况请向管理员反映。
  9、如遇突发事件,请读者服从管理人员的疏导。
  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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